•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国有租赁业务操作规则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国有租赁业务操作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租赁业务交易活动,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物资产处置规范指南(试行)》、《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2022-11-10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进行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遴选活动的组织及交易合同的签约等行为,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意向受让方在不低于挂牌价的自主报价,由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第三条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2022-11-10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 进行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中意向受让方的申请和受理行为,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期间,向交易所提出阳光受让申请,并递交《意向受让申请书》、相关附件等纸质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确认已知晓信息披露内容中载明的所有内容和交易条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规则。第三条 《

    2022-11-10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披露操作细则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进行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公开披露行为,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应当在交易所网站通过发布信息披露内容的形式进行披露。信息披露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二)转让方名称和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三)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四)对交易有重大影响的

    2022-11-10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受理申请操作细则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受理申请操作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进行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披露的委托和受理行为,,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转让方向交易所提出正式披露申请,按交易所的《应提交资料清单》准备资料并向交易所提交。第三条 转让方提交资料符合披露要求的,交易所与转让方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第四条 交易所应协助转让方填写《信息披露确认表》,并根据转

    2022-11-10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规则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进行的资产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及《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和省、市关于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

    2022-11-10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企业增资综合评议实施办法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综合评议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增资业务中择优确定投资人的活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增资方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增资信息正式披露时,应在其提交的《增资方案》中明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并制定《综合评议实施方案》。当合格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数

    2022-11-10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企业增资竞争性谈判实施办法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竞争性谈判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增资业务中择优确定投资人的活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增资方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增资信息正式披露时,应在其提交的《增资方案》中明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并制定《竞争性谈判实施方案》。当合格意向投资方合计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