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匀康养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国务院国资委检测编号:G62020GZ1000002)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 贵州科匀康养置业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大厦6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 | 成立日期 | 2020年5月29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01MAAJNU9E1A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零星工程施工;文化旅游资源及项目开发;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房地产营销策划;酒店建设及管理;物业服务;高新技术项目开发;科技中介服务;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大健康产业项目开发和经营;养老养生产业项目开发和经营;瓶(桶)装饮用水、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除外);钢材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贸易代理;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塑料制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煤炭及制品批发;汽车销售(不含二手车);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钢材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职工人数 | 4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否 |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增资扩股行为决策或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A、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B、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C、省级国资委监管 £D、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E、市级国资委监管 £F、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G、其他监管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1906700395 | ||||||||||||
批准单位名称 (如有)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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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 标 (单位:万元) | 专项审计报告 | ||||||||||||
年度 | 营业 | 营业 | 净利润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 | |||||||
2020年 | 9615.722999 | 8725 | 996.2347 | ||||||||||
2019年 | |||||||||||||
2018年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2020年7月 | 营业 | 营业 | 净利润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 | |||||||
-2.7393 | -2.7393 | 9721.347 | 8725 | 996.2347 | |||||||||
增资意向 | 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 | 本次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2068万元,具体金额视募集情况及增资企业现有所有者权益价值确定 | 信息发布期限 | 2020年9月21日 —— 2020年11月19日 | |||||||||
募集资金用途 | 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募集资金,扩充公司资本实力和规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引入有实力和经验的战略投资者,共同合作开发公司名下土地,实现优势互补,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贵州科匀康养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已实缴到位,现由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持有。在增资扩股后,贵州科匀康养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408163.27元,其中,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不低于49%,投资方持股不高于51%,募集资金中,10408163.27元入股本,其余资金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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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不低于49%,投资方持股不高于51%。 | ||||||||||||
其他披露的事项 |
1、增资前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新公司继续承担; 2、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所有职工均由增资后的新公司接收安置并原则上维持岗位不变; 3、在完成增资扩股后,由新公司出具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重新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等机构,由引入的投资者主导项目开发,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参与和监督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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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公告为要约邀请, 以下条件为增资企业征集投资方的意向需求,最终条件由增资企业与投资方谈判确定。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保证金金额 | 500万元整 | |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期前交纳 | |
交纳方式 | 移动POS交款(针对个人)、转账支票(需提供进账单)、银行汇款、网银转账、银行汇票(不可背书转让并在有效期内)等;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本所开户银行收讫章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等情形,意向投资方可要求退还保证金,意向投资方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应提交《退出说明》,本所在收到《退出说明》及保证金交纳收据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但不包括银行兑付、在途等时间;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产权交易机构有权从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投资方的部分投资款,但增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情况详见本所《交易保证金须知》。 | |
特别事项 | 确定投资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增资协议》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意向投资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增资扩股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增资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同时意向投资方负有如下义务: | |
拟征集新投资方数量 | 1名投资者 | |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1. 战略投资者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善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无不良记录的文件。 2. 战略投资者应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股东或团队具有丰富地产开发经验、销售实力,能在省内外等多地拥有渠道和资源以满足项目开发和销售需要。战略投资者或其股东应提供近五年项目开发总计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和销售额总计金额1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例情况及证明文件。 3. 战略投资者提供承诺函:标的公司后续的项目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由战略投资者牵头运作完成,项目开发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战略投资者负责筹资,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投入资金;战略投资者投入项目除增资扩股款外其他所有投资自投资之日起由贵州科匀康养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不超过年化12%的财务成本,超出年化12%的财务成本由战略投资者自行承担。 4. 战略投资者提供承诺函:由增资扩股后的新公司开发建设本项目,开发周期暂按36个月计,预期可实现不低于销售额8%的净利润(即净利润与销售收入的比值不低于8%),归属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占比不低于3.92%。 5. 战略投资者的战略发展重点与标的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较强的互补性与协同性,认同标的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战略目标、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发展方向等。由战略投资者提供不违背标的公司及股东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展理念的承诺函。 6. 战略投资者应能够给标的公司带来关键资源和增量发展。能为标的公司提供一定的市场份额,能够提供支撑标的公司发展的具体市场开发项目,能为标的公司提供业务资源和市场资源。由战略投资者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性文件。 7. 战略投资者提供组织架构、运营思路及承诺函:自身应具备现代公司治理的理念与经验,并愿意按照公司治理规则参与未来新公司管理与决策。 8. 战略投资者提供承诺函:自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三年内,不得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对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处分或设置权利限制(除对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外;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或仲裁裁决作出的除外)。前述三年期限届满后,其若要转让或质押所持全部或部分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前必须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同意及确认,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评估后,战略投资者须按照资产评估价的六折计算,贵州科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优先回购权。对于贵州科匀康养置业有限公司债务由其股东按股比承担。 9. 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合法,并以现金方式出资支付增资价款。 10. 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
增资方式 | ■货币出资 □非货币出资 |
三、信息发布要求
信息发布方式 | ■A.公开方式 □B.定向方式,批准机构: |
信息发布期 | 40 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条件,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四、遴选方式及其他要求
遴选方式 | □A.网络竞价 □B.竞争性谈判 ■C.综合评议 □D.其他: |
遴选标准
| 1、如果征集到一名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自主报价方式确定增资事项; 2、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合格意向投资方,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投资方增资价格;(2)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信用、行业声誉、团队经验、渠道资源、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情况;(3)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在文化和经营理念的契合度;(4)投资方与目标公司业务上的互补性及协同性;(5)投资方可为目标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包括业务拓展、项目开发、市场销售、经营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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