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62021GZ1000001)
增资信息披露确认表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 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24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正权 | 成立日期 | 2009年09月11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万元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7096164190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仪器仪表,计算机外部设备,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工业控制设备;无线信息终端产品;销售:民用电器,日用百货,化妆品;成套检测调试服务;电力承装承试;仪表及工业控制设计服务;计算机制图设计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储存);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职工人数 | 1169人(截至2020年6月30日在岗367人,不在岗97人,离退休705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否 |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增资扩股行为决策或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A、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B、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C、省级国资委监管 □D、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E、市级国资委监管 □F、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G、其他监管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MA6HY5F83R | |||||||||||
批准单位名称 |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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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营业 | 利润 | 净利润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 | ||||||
2017年 | 21177.12 | 1335.43 | 1121.01 | 42101.59 | 23413.01 | 18688.59 | ||||||
2018年 | 22881.20 | 1116.49 | 924.56 | 44581.68 | 24563.77 | 20017.91 | ||||||
2019年 | 25638.50 | 1444.61 | 1065.82 | 47551.31 | 25500.41 | 22050.90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2020年12月31日 | 营业 | 利润 | 净利润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 | ||||||
37689.48 | 3587.41 | 2992.68 | 40313.21 | 22410.64 | 17902.58 | |||||||
增资意向 | 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 | 本次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2250万元。(其中:投资者募集资金合计不低于9250万元,员工持股平台募集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具体金额视募集情况及增资企业现有所有者权益价值确定 | 信息发布期限 | 2021年2月1日 —— 2021年3月31日 | ||||||||
募集资金用途 | 混改后公司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标行业发展需求和企业战略规划,以持续技术创新和优化产业布局为主线,通过数智化为企业运营发展赋能,锻造专业化、职业化的企业团队,围绕“创新引领、团队建设、数智赋能”三个板块,抢抓机遇、科学谋划,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加大对技术研发、数智化工厂打造、两化融合、精益改善、综合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充分提升贵阳永青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努力实现“一年混改、三年上市、五年营收超10亿”的战略发展目标。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以非道路机械电气控制系统、智能配电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为主导产品,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在行业内已占据了重要的市场地位。但立足于全国非道路机械电子监控系统和自动化智能控制领域,与同行业大型企业相比,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在规模、融资、科技、人才与品牌搭建方面不占优势,创新能力相对不足,在充分市场竞争环境中受到极大制约。鉴于上述情况,必须大力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利用资本市场充实公司资本金,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加强骨干员工激励,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研发与市场拓展,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力争成为贵州在资本市场上第一家非道路机械电气控制系统和智能配电及自动化控制领域的上市企业,进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本次混改并同步开展骨干员工持股。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后新公司股权结构为:原股东(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投资者(3-6家)总体持股比例≦37%(4%≦单一投资者股权比例≦15%);员工持股平台总体≦12%(单一员工个人股权比例≦1%)。 | |||||||||||
其他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募集资金后,新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暂增至25000万元。 2、永青公司为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的全资下属企业,系100%的国有法人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市国资委。本次混改后的企业将设置为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有股权具有控股地位的前提下,推动股权资本性质多元化,引入投资者,同步实施员工持股,促进快速融入现代市场,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协同发展和转型升级;同时需要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重点考虑在本次混改后使永青公司符合上市审核要求,推进上市工作。 3、围绕以上工作目标,本次混改按照《员工持股试点意见》之“二、试点企业条件”之第(二)项条件的规定,建立股权结构合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并同步开展员工持股,员工持股比例总额不超过12%,员工单人持股比例不超过1%。 4、按2021年6月30日初步测算,本次混改所涉及离退休非统筹、工伤职业病等职工改制成本按相关标准初步测算总计约7600万元(具体以实际测算为准),从净资产中予以剥离。增资价格将以永青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减去本次因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而需要计提或预留的上述费用为参考价,通过与投资者进行市场化商业谈判来决定,员工持股平台与投资者同股同价。 5、混改后企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 |||||||||||
二、增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公告为要约邀请, 以下条件为增资企业征集投资方的意向需求,最终条件由增资企业与投资方谈判确定。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保证金金额 | 600万元整 | |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期前交纳 | |
交纳方式 | 移动POS交款(针对个人)、转账支票(需提供进账单)、银行汇款、网银转账、银行汇票(不可背书转让并在有效期内)等;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本所开户银行收讫章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等情形,意向投资方可要求退还保证金,意向投资方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应提交《退出说明》,本所在收到《退出说明》及保证金交纳收据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但不包括银行兑付、在途等时间;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产权交易机构有权从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投资方的部分投资款,但增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情况详见本所《交易保证金须知》。 | |
特别事项 | 确定投资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增资协议》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意向投资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增资扩股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增资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投资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增资扩股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拟征集新投资方数量 | 3-6家 | |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一) 企业条件 1. 投资者应为在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联合投资)。 2. 投资者至少成立满一年,提供以下资料: (1)经审计的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年份至投资者登记阶段提交材料时的财务报表); (2)控股股东情况说明; (3)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4)所投资企业的名单。 由投资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投资者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以下资料: (1)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 (2)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书面承诺; (3)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书面承诺; (4)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书面承诺; (5)能积极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且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公司职工群体上访的情形的书面承诺。 由投资者自行提供书面承诺文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 限制条件 1. 投资者自持有公司股权后的三年以内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且不改变贵阳永青公司非道路机械电子监控系统和自动化控制领域等业务为主营业务的状况。 由投资者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三) 出资条件 1. 投资者本次出资资金来源合法,并需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出资支付全额出资价款。 | |
增资方式 | ■货币出资 □非货币出资 |
三、信息发布要求
信息发布方式 | ■A.公开方式 □B.定向方式,批准机构: |
信息发布期 | 40 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条件,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四、遴选方式及其他要求
遴选方式 | □A.网络竞价 □B.竞争性谈判 ■C.综合评议 □D.其他: |
遴选标准
| 如果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增资事项,以标的企业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综合因素审议选定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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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辛经理 联系电话:0851-8679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