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告

(破)中航贵州资产公司持有的贵州贵航医药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2022-07-01
项目名称:(破)中航贵州资产公司持有的贵州贵航医药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QY-PC-2022-006
挂牌价格: 28.35808万元
挂牌时间:2022-07-01 至 2022-07-05
标的名称 (破)中航贵州资产公司持有的贵州贵航医药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标的类别股权转让底价  283,580.8元
公告起始日期2022年7月1日公告截止日期2022年7月5日
公告周期3个工作日发布媒体名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标的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标的所属行业医药

一、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航工业贵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张扬
注册资本1638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520000573338965Q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航工业集团
组织机构代码573338965
批准单位名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议类型□批复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管理人制作处置方案交债权人会议通过                                                 
内部审议情况同意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贵州贵航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贵航集团老干活动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立明
成立时间2006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规模□大          □中         √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520114785488631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第二类)、医疗器械、保健品销售(凭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 化妆品、消毒剂、消毒用品、计生用品(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以下空白)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是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           □否
标的企业名称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贵州贵航医药有限公司中航工业贵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0%
贵航贵阳医院23%
贵航安顺医院23%
贵航平坝医院12%
胡信权12%
主要财务
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审计报告详情请见附件清单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贵州桑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8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632,991.49元
重要信息披露其他披露事项一、标的详情
  标的为中航贵资公司所持贵州贵航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30%股权。账面价值为0.00元,评估清算价值为632,991.49元。
特别注意:医药公司已多年未经营,曾拟进行清算注销,但因其中一位自然人股东未同意而中止,公司除银行账户除有现金外,已无其他资产。管理人接管中航贵州资产公司后积极与几位股东沟通,拟通过清算方式注销医药公司。但自然人股东表示除非对其给予补贴(补贴加上分配所得预计需200万),否则不同意清算。另外,经管理人了解,相关部门曾明确表示,除非股东一致同意,否则不可通过开展自主清算的方式进行注销。故管理人与自然人股东沟通失败后,就拍卖转让医药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征求其余三名法人股东的意见,但该三名法人股东均表示希望通过自主清算或强制清算的方式解散医药公司。但经管理人前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询,医药公司自然人股东胡信权所持12%的股权已被设定质押(质权人: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若通过自主清算注销公司,前提是自然人股东胡信权本人申请解除前述质押(据管理了解,质权人同意解除,但该股东不同意解除)。因此,医药公司目前不可通过自主清算方式进行注销。目前,贵州贵航医药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
二、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为买受人提供现有相应的资料,方便买受人全面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
4、本次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买受人参与受让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买受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买受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信息披露外,买受人应对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拟转让的股权合法性、有效性、可能存在风险及瑕疵请受让申请人自行对该项目情况进行审慎的尽职调查,自行评判购买风险。如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请与转让方项目负责人联系;
7.转让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担保、查封□是        √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是         □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是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风险提示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转让方会对受让申请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受让申请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股权转让方案等有关备查资料。受让申请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登记即视为受让申请方已完全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以现状受让标的。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受让申请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受让申请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受让申请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受让申请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受让申请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2、在受让申请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3、确定受让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受让方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交纳服务费,并同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价款支付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生效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资格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受让。受让申请方在购买前应自行咨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而导致买受人不能获得标的物的,概与破产管理人及法院无关,其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否
交纳金额(币种)人民币   1.42  万元
交纳时间□ A.通过资格确认的受让申请方在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3__个工作日内交纳     √ B.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内交纳(截止日下午17:00前)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交纳方式移动POS交款(针对个人)、银行汇款、网银转账、等;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本所开户银行收讫章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事项1.受让申请方按标的挂牌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视为受让申请方接受标的的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交易标承诺的确认。
2.受让申请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先行抵扣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的需先行补足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退还给最后受让方。《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申请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受让申请方(  )A.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至征集到受让申请方。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公告。
(  )C.终止信息公告。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标的。
网络竞价规则1.竞价起始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
2.加价幅度为  2000 元或  2000 元的整数倍。
3.各竞价人即通过自备终端开始连续报价,每个竞价人的每次报价须在300秒内完成。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A.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B.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C.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
(  )D.选择其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受让申请方享有权力及应付义务
受让申请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产权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受让申请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七、附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1.出现下列情形受让申请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转让方对受让申请方实质性审查后未达到求购方条件或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2)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受让申请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受让申请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决定:
(1)受让申请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受让申请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受让申请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受让申请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受让申请方进行追偿。
3.本所作出不予退还保证金决定,该保证金由本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本所,本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产权持有人凭相关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并通过司法执行程序向本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我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受让申请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项目联系人:高律师                 联系电话:18690751708
项目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5085914974

图片关键词1.保证金须知.doc

图片关键词2.交易风险提示函.docx

图片关键词4.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企业法人).xls

图片关键词3.意向受让申请书.doc

图片关键词5.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自然人).xls

图片关键词附件10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docx

图片关键词受让报价函.docx

图片关键词(破)中航贵州资产公司持有的贵州贵航医药有限公司30%股权.doc

图片关键词贵航医药公司2020审计报告 36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