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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通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62020GZ1000001)

2020-04-22
项目名称:贵州黔通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62020GZ1000001)
项目编号:GP-B-ZK-2020040(01)
国资监测编号: --
增资金额: 本次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9000万元,具体金额视募集情况及增资企业现有所有者权益价值确定
信息披露日期:2020-04-22 至 2020-06-17
项目名称贵州黔通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62020GZ1000001)
项目编号GP-B-ZK-2020040(01)
挂牌价格本次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9000万元,具体金额视募集情况及增资企业现有所有者权益价值确定
挂牌起始日期2020-04-22
挂牌截止日期2020-06-17
内容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贵州黔通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基本情况

住所

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运管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刘轶

成立日期

2014年9月5日

注册资本

34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153143791136

经营规模

□大    中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支付业务;从事电子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从事大数据产业相关的数据采集、增值服务及配套产品的研发;云服务系统的设计、开发;互联网商务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信息咨询;非金融性投资;文化传媒;培训、拓展;场地租赁。

职工人数

24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否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是       □否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00%













内部决策

情    况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增资扩股行为决策或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A、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B、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C、省级国资委监管     □D、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E、市级国资委监管     □F、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G、其他监管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18664F

批准单位名称

(如有)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批复


主要财务指   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
收入

营业
利润

净利润

资产
总计

负债
总计

所有者
权益

2016年

11239.33

1339.92

2568.69

113175.86

75070.05

38105.81

2017年

19337.62

4242.42

2721.86

141391.45

89982.25

51409.20

2018年

29563.02

4930.10

3935.86

173035.05

121466.23

51568.8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20年3月31日

营业
收入

营业
利润

净利润

资产
总计

负债
总计

所有者
权益

12823.18

902.18

519.02

286838.74

236727.13

50111.62

增资意向

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9000万元,具体金额视募集情况及增资企业现有所有者权益价值确定

信息发布期限

2020年4月22日

——

2020年6月17日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围绕公司非现金电子支付、ETC业务、交通大数据、智能交通技术开发与服务等主营业务安排使用。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股权多元化契机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建立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同运转、制衡有效的更适应竞争性市场要求的多元化企业。在此基础上,按照职责明确,协调有力,办事高效的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建立科学规范的组织结构。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通过引进优质的战略投资者,一方面解决企业扩张所需要的资金问题,通过引进的资金扩大业务范围;另一方面通过获得新的业务来源、稀缺资源和急需的人才,解决目前发展中的瓶颈,进一步做强各业务板块。

本次增资后,黔通智联资金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充实,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有利于巩固提高黔通智联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战略地位,促进黔通智联非现金电子支付、ETC业务、交通大数据、智能交通技术开发与服务等业务全面发展。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合计约27%,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合计约9%,公司汇联通少数股东持股比例约4%。原股东贵州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

其他披露的事项

1、本次员工持股拟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平台需与征集到的战略投资者同股同权参与增资。

2、本次挂牌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拟新增注册资本约15,300万元,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9,000万元。

3、战略投资者自持有黔通智联股权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持股时间不少于36个月。

4、投资方在《增资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出资款缴付,协助增资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5、目前,黔通智联持有子公司汇联通70%股权,因汇联通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未来与黔通智联在业务层面具备较大协同价值,为充分发挥其第三方支付牌照价值,黔通智联拟按照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格换股收购其少数股东权益。换股收购后,其少数股东持有黔通智联股权比例预计约4%(最终持股比例以根据审计评估后实际交易结果为准),汇联通成为黔通智联全资子公司。

6、目前,黔通智联分别持有贵州高速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100%、贵州高速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60%股权。以2019年6月30日为剥离基准日实施剥离。具体剥离方式如下:

(1)小贷公司100%股权、担保公司20%股权按经审计净资产出售给贵州高速集团的子公司——贵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担保公司40%股权无偿划转给贵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贵州高速集团已出具《关于黔通智联下属类金融公司剥离有关事宜专题会会议纪要》(黔高速专议[2019]300号)对该事项予以确认。2019年12月26日,黔通智联已与贵州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划转协议。
















              二、增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公告为要约邀请, 以下条件为增资企业征集投资方的意向需求,最终条件由增资企业与投资方谈判确定。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保证金金额

1000万元整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期前交纳

交纳方式

移动POS交款(针对个人)、转账支票(需提供进账单)、银行汇款、网银转账、银行汇票(不可背书转让并在有效期内)等;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本所开户银行收讫章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等情形,意向投资方可要求退还保证金,意向投资方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应提交《退出说明》,本所在收到《退出说明》及保证金交纳收据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但不包括银行兑付、在途等时间;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产权交易机构有权从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投资方的部分投资款,但增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情况详见本所《交易保证金须知》。

特别事项

确定投资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增资协议》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意向投资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增资扩股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增资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投资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增资扩股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拟征集新投资方数量

不超过3名战略投资者

投资方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仅接受战略投资者以单个主体报名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

2、战略投资者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3、战略投资者应具有良好的资信条件,近三年(设立未满三年的,自设立之日起)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或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战略投资者应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以存在结构化安排的投资主体出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战略投资者之间不存在实质控制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形;

6、战略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不属于国(境)外资本;

7、战略投资者(或其实际控制人)须具备以下业务资源类型之一:高速公路及其相关场景资源;ETC发行的银行渠道资源;ETC卡在车联网、车生活等业态运用的资源;

8、战略投资者自持有黔通智联股权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对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处置或设置权利限制(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或仲裁裁决作出的除外)。

增资方式

■货币出资      □非货币出资

             三、信息发布要求


信息发布方式

■A.公开方式

□B.定向方式,批准机构:                        

信息发布期

4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四、遴选方式及其他要求


遴选方式

A.网络竞价               □B.竞争性谈判

C.综合评议               □D.其他:          

遴选标准

如果征集到不超过3名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自主报价方式确定增资事项;如征集到3名以上的合格意向投资方,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以标的企业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综合因素审议选定投资方。

联系人:何经理;联系方式:0851-8679316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