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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号楼的8套房屋、都匀市龙山大道州财政局1、2、5、6层房屋招租项目

2022-08-03
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号楼的8套房屋、都匀市龙山大道州财政局1、2、5、6层房屋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D-ZL-2022099(98)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2-08-03 至 2022-08-09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标的物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号楼的8套房屋、都匀市龙山大道州财政局1、2、5、6层房屋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D-ZL-2022099(98)信息披露期限: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情况详见资产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位置资产面积(㎡)年租金(万元)保证金(万元)租期(年)租金递增幅度
1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号楼1单元4层4号174.914.20.93租金递增率为从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
2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号楼1单元3层1号172.084.20.93
3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号楼1单元4层2号172.084.20.93
4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号楼1单元3层3号172.084.20.93
5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8号楼(6)1单元4层3号172.084.20.93
6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8号楼(6)1单元3层4号174.914.20.93
7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8号楼(6)1单元3层2号172.084.20.93
8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6,8号楼(6)1单元4层1号172.084.20.93
9都匀市龙山大道州财政局2层670.081535租金递增率为从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10都匀市龙山大道州财政局1、5、6层1500.461845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证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和管护及相关费用。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损毁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招租方经济赔偿。
2.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转租、转让、转借等。
3.承租方不得拆改、变动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
4.承租方如需改变所租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必须事先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人不得利用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违法活动或存放损害公共利益及安全的危险品。
6.如遇城市改造或政府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动终止,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7.本次招租标的中都匀市龙山大道州财政局2层、都匀市龙山大道州财政局1、5、6层两处标的为通过划转取得,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租金及房屋押金,房屋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每合同年最后一个月月底前预付下一年度房租。
租赁押金1个月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
交易保证金详见招租资产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所有权从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胡经理、潘经理、何经理                    联系电话:15186981772、0851-8679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