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土产副食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务合作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贵阳市乌当区土产副食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务合作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贵阳市乌当区土产副食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务合作招商项目(项目编号:QYZC-2025-004)。
(二)披露及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披露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三)项目情况简介
1.乌当区情况:乌当区总面积686平方公里,下辖6镇2乡、5个街道、76个村、34个居委会,总人口36万。
2.公司情况: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金:50万元。办公地址:乌当区新天大道28号。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地址:乌当区新场镇新场村对门寨。1.3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2栋,爆竹仓库720平方米,烟花仓库480平方米,值班室80平方米。
3.行业情况:乌当区区域内有2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2025年常年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39个,春节临时销售烟花爆竹网点26个。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合作范围:
①烟花爆竹产品的采购:依托合作方自己生产烟花爆竹系列产品的优势和供货渠道,确保烟花爆竹品种丰富,质量合格,价格最优。
②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合作双方共同策划营销方案,提高销售量、销售额。
③烟花爆竹产品储存管理:合作方双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产品储存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④配送能力:合作方必须具备本销售区域内的配送能力。
⑤安全生产管理:合作双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省、市、区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合作方式:
①合作主体方须拥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完善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②合作方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提供该业务所需的资金、经营团队和配送能力。
3.管理方式:
①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合作主体方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合作方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管理和实施。
②业务经营管理:业务经营管理由合作方负责,合作主体方监督管理。
③财务管理:合作主体方负责监督合作方如实做好烟花爆竹进货和销售台账,如实提供进货和销售票据给合作主体财务做账。该业务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④合作方必须服从合作主体及行业部门的管理。
⑤合作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
4.合作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如:维护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运输费用等)。
5.合作方在取得合作资格后,合作期内未得到合作主体方的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转让、转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
6.如遇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招商合同不能履行时,合作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7.意向合作方在提交合作招商申请之前,应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全面了解标的的实物现状、有关信息及相关政策规定,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表》以确认对标的应了解状况已清楚,表示其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踏勘,对相关情况有充分了解,应自行承担相关的后果和责任。
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作主体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此次合作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对合作方资质的要求
(一)合作方性质
独立企业法人
(二)资格条件
1.合作方具有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企业必须实际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2024年度纳税不低于100万元,合作方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不低于15人。
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守法经营、诚信企业,近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合作方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知识、资格的能力,具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金、人员。需要配备不少于8人的经营团队且经营团队人员具有不低于2年的从业经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1人、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1人;特种作业人员:仓库保管员2人、守护人员2人、搬运人员2人。通过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和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烟花爆竹类)。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必须真实有效。经营团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营团队的所有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须包含在资格条件“第2条”内合作方需要提供的缴纳社保人员内)
(三)意向合作方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意向合作方需提供实际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并具备满足本项目合作开展经营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理);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营业团队人员清单,经营团队人员身份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7.2024年度纳税清单复印件;
8.2024年12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必须包含营业团队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
9.提供信用中国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告(报告生产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日之间),概述内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失信惩戒信息。
10.提供完全知晓并响应本信息披露表内的所有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理);
11.承诺在本次合作招商活动中对所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合作招商活动任意一个环节合作主体方发现意向合作方使用虚假、伪造的资料参与本次活动,则取消其资格,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与经济赔偿。(承诺函格式自拟)
12.公告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法人代表相关证明的须法人签字或盖章
(四)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其他费用:合作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合作方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经营范围:具体标的用途由合作方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确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等经营活动。
三、对合作方式的要求
(一)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期五年,具体起止日期在合作双方的《招商合作协议》中明确。
(二)合作起始底价
81.17万元/年
(三)缴款方式
按年一次性支付,具体付款方式在合作双方的《招商合作协议》中明确。
(四)安全生产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安全生产保证金为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单年最终的合作报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交纳时间和方式具体在合作双方的《招商合作协议》中明确。
(五)合作方交给合作主体方的所有款项公对公转账
(六)参与合作招商活动保证金
金额:50万元
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注:如进入竞价程序后,参与合作招商活动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参与合作招商活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公告截止期当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合作方保证金中扣除合作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服务费用。
(七)合作方选定方式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合作主体审核并确认其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合作方。
注: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在收到合作主体方书面通知后,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在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下,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四、其他事宜
(一)合作主体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商合作主体方同意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并诺:
1.本招商合作主体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公司按本申报表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均可到贵公司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公司的相关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招商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意向合作方接触或协商标的合作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
6.烟花爆竹仓库现有的烟花爆竹产品和两台危货车,由双方具体协商接收。
7.合作主体方为贵阳市乌当区土产副食杂品公司。合作方为意向合作方。
(二)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朱嘉兴 联系电话:18586986866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