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告

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迈德国际A3栋等53项资产招租

2025-04-29
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迈德国际A3栋等53项资产招租
项目编号:GP-C-ZL-2025455(455)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5-04-29 至 2025-05-08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标的位于贵阳市,本次招租项目含49个标的,分开招租,标的情况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是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计租面积详见招租标的清单,如承租方有异议时,以异议方委托的、双方均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单位实测数据为准;如实测数据与计租面积误差在正负5%以内,租金不予调整;如实测数据与计租面积误差在正负5%以上的,以实测面积计租;应缴年度租金=实测面积×单位面积租金×12月。
招租标的清单
序号资产名称资产
性质
招租面积(㎡)年租金(元)产权
用途
是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交易保证金
1迈德国际A3栋405办公室99.52 41799.84 办公8400
2迈德国际A3栋406办公室98.62 41420.17 8300
3迈德国际A3栋409办公室286.15 120182.19 24100
4迈德国际A3栋411办公室106.10 44562.00 9000
5迈德国际A3栋415办公室101.65 42693.89 8600
6迈德国际A3栋416办公室270.80 113734.01 22800
7迈德国际A3栋417办公室184.99 77696.50 15600
8迈德国际A3栋708A办公室128.555512.00 11100
9迈德国际A3栋719办公室430185760.00 37200
10迈德国际A3栋805办公室613.9265204.80 53100
11迈德国际A3栋805A办公室123.8253490.24 10700
12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38-夹-4库房42.67668交通服务场站用地1600
13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38-夹-5库房42.676681600
14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38-夹-6库房42.676681600
15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附1-1门面35.2814817.63000
16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附1-3门面28117602400
17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1-4门面30.5312822.62600
18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1-5门面30.5312822.62600
19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附1-6门面30.5312822.62600
20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附1-7门面30.5312822.62600
21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38-2写字间706.52127173.625500
22南明区凤凰村十四号生产用房38-3写字间706.52127173.625500
23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426号3-2写字间597.2171993.6办公34400
24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426号2-1(展厅4#)门面9138220车间7700
25南明区凤凰村凤凰翠堤1-1门面146.452704/10600
26南明区凤凰村凤凰翠堤1-1写字间129.0923236.24700
27三桥南路97号1-6门面39.249417.6
1900
28三桥南路97号1-7门面39.249417.61900
29三桥南路97号1-9门面38.279184.81900
30三桥南路97号1-10门面59.3314239.22900
31三桥南路97号1-11、1-12门面37.228932.81800
32三桥南路97号2-3写字间17.363124.8650
33三桥南路97号2-4写字间14.322577.6600
34三桥南路97号2-5写字间12.582264.4500
35三桥南路97号2-6写字间24.84464900
36三桥南路97号2-7写字间24.84464900
37三桥南路97号2-8写字间24.84464900
38三桥南路97号2-11写字间26.784820.41000
39三桥南路97号2-13写字间26.784820.41000
40三桥南路97号2-14写字间26.784820.41000
41三桥南路97号2-15写字间26.784820.41000
42三桥南路97号2-16写字间17.853213650
46贵乌路半边街28号14栋1-1(自编7#)写字间108.819584工业用地4000
47贵乌路半边街28号12幢1单元1-1住宅57.065477.76住宅1100
48黄山冲42号11栋1层1-2写字间82.9214925.6车库3000
49黄山冲42号11栋1层1-2场地(棚)90.448682.24
1800
50观山湖区观山西路公交枢纽站工间办公楼2栋1-1-1房屋574.49110302.08配套公建22100
52新添寨高新路(南方汇通)1-1门面399360/1900
53中山西路97号腾达广场A栋1-61商铺92.7522260商业4500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本次报名仅接受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严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或剧毒危险物品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租赁期为3年,自招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营准备期2个月,经营准备期不计租金。
租金挂牌价   详见招租标的清单从租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缴纳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1.5%。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交付首次租金,后续交租金为上期期满前10日。
租赁押金按首年前两个月的租金标准收取(一)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首年前两个月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于正式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交付,租赁届满时退还;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如不存在违约情况,在租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应将履约违约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详见招租标的清单1.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提供符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5、交易保证金须知。
6、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                                                        联系电话:0851-8470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