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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公司资产招租(第六批2025)

2025-04-25
项目名称:市国资公司资产招租(第六批2025)
项目编号:GP-C-ZL-2025241(241)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5-04-25 至 2025-04-30

图片关键词附件:商铺租赁合同.docx

                                                                                           招租资产清单
序号资产名称所属区域招租面积(㎡)资产类型招租底价(元/月/㎡)租期(年)免租期(月)租赁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租金递增率用途限制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备注
1南明区贯珠巷7号18幢1层,19幢1层。11幢2-3层10号南明区29.05 门面120313个月租金12000逐年递增3%否,原承租户已申请退租(租期至2025年5月13日)/
2南明区贯珠巷7号18幢1层,19幢1层。11幢2-3层18号南明区19.78门面96313个月租金6800逐年递增3%/
3南明区贯珠巷7号18幢1层,19幢1层。11幢2-3层5号南明区18.33门面120313个月租金7900逐年递增3%否,原承租户已申请退租(租期至2025年6月30日)/
4白云区云峰大道97幢1层5号白云区299.61 门面60.50 约5年33个月租金65000每2年递增3%约5年(根据招租方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本次招租资产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5年。若征集到承租方后,租赁合同终止时间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终止期限一致。)
5公园北路金沙花园6幢4单元1层3号云岩区18.05 门面37.40 约5年13个月租金2400每2年递增3%约5年(根据招租方与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本次招租资产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5年。若征集到承租方后,租赁合同终止时间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终止期限一致。)
6富水北路天恒城市花园天恒大厦北楼负1楼云岩区258.47 门面209.00 533个月租金190000每2年递增3%不能用于餐饮业态/
7大营路149号1-3号云岩区22.40 门面178.20 313个月租金14000逐年递增3%/
8贵阳市东山公园内工具房南明区26.4门面33513个月租金3100每2年递增3%该资产无上下水
9贵阳市森林公园内雨林阳光南明区1124.07房屋16.5533个月租金66000每2年递增3%是,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1.承租方每年需缴纳卫生管理费用12000元/年;2.房屋资产按现状出租,需自行安装水电,产生费用自理;3.承租方需于森林公园管理处签订《森林公园经营性资产管理协议》。
10贵阳市森林公园内三顾茅庐南明区452.12房屋18.7533个月租金30000每2年递增 3%是,租期至2025年5月10日1.承租方每年需缴纳卫生管理费用12000元/年;2.房屋资产按现状出租,需自行安装水电,产生费用自理;3.承租方需于森林公园管理处签订《森林公园经营性资产管理协议》。
11花溪区石头村花溪区2215停车场2.2313个月租金17000逐年递增3%停车场是,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
12北新区路172号云岩区42.16门面385313个月租金58000逐年递增3%是,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
13北新区路112号云岩区37.49门面286313个月租金38000逐年递增3%是,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
14北新区路黔灵巷云岩区9.13门面385313个月租金12000逐年递增3%是,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
15枣山路108号云岩区40.68门面286313个月租金41000逐年递增3%是,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
16枣山路107号云岩区29.44门面290.61313个月租金30000逐年递增3%是,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燃气□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电话□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光纤□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有线电视□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标的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建设、消防、经营等相关合规手续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出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5.意向承租方应在承租报名前,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结构安全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需招租方签字确认)。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参与承租,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并接受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一切情况。
6.承租方自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需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承租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单方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给与一个半月的租金补偿,承租方未支付补偿金前,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由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暂行保管。待交易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收到有权机构的裁判文书时,按照双方约定或者裁决要求予以处理。
7.本项目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正向一次报价”网络竞价方式。
8.上述标的存在原承租户的,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承租权,即原承租户在非原承租户进行“正向一次报价”后可对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若产生新的承租方,新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户友好协商搬离移交等相关事宜,避免产生纠纷。
9.《租赁合同》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挂牌价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采取先收取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按季度支付。
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作为承租方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押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押金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详见招租资产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现场踏勘确认书(需招租方签字确认);5、意向承租方登记表;6、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汪经理、何经理                             联系电话:0851-8679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