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等三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临时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遴选公告
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等三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临时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遴选公告
(2025)重煤临管字8号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2024)黔05 破申 17 号、(2024)黔05破申18导(2024)黔 05 破申 19 号《决定书》,准许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贵州恒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黔龙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以下合称:重能(贵州)煤电公司等三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同时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三家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重能(贵州)煤电公司等三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拟通过公开竞争性遴选,择优选取、确定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账户开立银行,现公告如下:
-、破产企业概况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在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系国有大型煤矿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限分支机构),股东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下属两个子公司贵州黔龙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月25日在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贵州恒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11月22日在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竞选人要求
1.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全国性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银行(不含村镇银行),且参选的分支行办公地点位于贵阳市。
2.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须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能够出具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并确保自管理入提交付款申请后
及时办理完毕资金转出手续;
6.能够给予临时管理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网上银行、手续费、存款利率等方面优惠的说明;
7.同等条件下,有破产案件配套增值业务,可给子破产案件支持,指派的承办人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能够配合管理人工作的酌情加分。
三、报名材料
如有意参加本次遴选需提交如下资料:
1.参选意向书;(需加盖公章)
2.有效的许可证书及其他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且未发生金融风险的承诺;
4.出具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并确保自管理人提交付款申请后及时办理完毕资金转出手续;
5.能够给予临时管理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如网上银行(能否开通及是否收取费用)、手续费、存款利率等方面优惠的说明:
四、中选机构的确定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报名银行提交的书面材料,根据业务绿色通道各项内容进行评分,评分最高的成为中选机构,次高的为候选机构(评分相同的,则通过抽签确定名次),确定中选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的函件后,前往开户。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拟参选的机构应于2025年3月21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处,逾期提交的视为未报名。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37267439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层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六、其他事项
如最终人民法院未批准开设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则本次遴选不再有效。
(注:信息来自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