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投花滩子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2024-06-04
项目名称:贵州水投花滩子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项目编号:GP-B-ZZ-2024039(01)
国资监测编号: G62024GZ1000001
增资金额: 本次增资拟募集资金不低于33000万元,不高于111737万元,具体金额视募集情况确定。
信息披露日期:2024-06-04 至 2024-07-02
项目名称: | 贵州水投花滩子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 ||
项目编号: | 2024060402016 | 监测编号: | G62024GZ1000001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6-04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7-02 |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 ||||
名称 | 贵州水投花滩子工程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文化社区中山街53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正江 | 成立日期 | 2024-03-27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624MADDYUL70E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水文服务;水资源管理;旅游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产品批发) | |||
职工人数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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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行为决策或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1520000584135266H | ||
批准单位名称 | 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年 | |||||||
年 | |||||||
2024年 | 100100.000000 | 100100.000000 | |||||
最近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财务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24-05-31 | 100100.000000 | 100100.000000 |
增资意向 | 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 | 本次增资拟募集资金不低于33000万元,不高于111737万元,具体金额视募集情况确定。 | 信息发布期限 | 2024-06-04 202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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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用途 | 用于花滩子水库工程建设。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1.为多渠道解决贵州省铜仁市花滩子水库工程建设资金,推进工程建设、发挥工程效益,发挥资金效益,按照招商引资工作的要求和省水投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和安排,拟通过引入投资人对花滩子公司增资扩股,解决部分项目资金缺口。 2.增资金额不高于花滩子水库工程资本金223474万元的50%,其中计入实收资本金额不高于100万元,投资人取得增资企业股权不高于50%。 3.本次增资扩股拟公开挂牌引入1名投资人。(包含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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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新引入的一名外部投资人(包含联合体)持股比例不低于14.77%,不高于50%,增资企业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0%,不高于85.23%。 | |||||||
其他披露的事项 | 1.投资人本次出资资金来源合法,采取货币出资的方式进行出资,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花滩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在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位首期增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投资人每期增资金额分别计入花滩子公司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投资人需按照出资计划分年度到位增资款并按照出资计划分年度开具出资保函。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出资。 2.根据本项目增资需求,潜在投资人参加报名的,须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该项目增资企业的花滩子水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报名并完成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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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 | 150.00按固定金额收取(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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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等情形,意向投资方可要求退还保证金,意向投资方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应提交《退出说明》,本所在收到《退出说明》及保证金交纳收据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但不包括银行兑付、在途等时间;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产权交易机构有权从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投资方的部分投资款,但增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情况详见本所《交易保证金须知》。 | |||||||
特别事项 | 确定投资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增资协议》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意向投资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增资扩股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增资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投资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增资扩股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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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1.企业条件 (1)投资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资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满足本款要求) ②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2023年末单体报表净资产1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最近连续3年(2021-2023)合并净利润均为正,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 ③投资人至少成立满一年,并提供以下资料: A.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年份至投资人登记阶段提交材料时的财务报表); B.控股股东或出资人情况说明; C.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由投资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投资人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款要求) ②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水利部、贵州省水利厅取消投资资格或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款要求) 投资人提供以下资料: ①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 ②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和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③能积极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且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公司职工群体上访的情形的书面承诺。 由投资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文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须获得相关评级机构(评级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备案,为:“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之一)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级(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款要求)。 由投资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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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式 | 货币出资 | |||||||
三、信息发布要求 | ||||||||
信息发布期 | 2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 |||||||
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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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方式及其他要求 | ||||||||
遴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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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标准 | 本次增资通过公开交易方式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征集到规定数量的意向投资人,最终投资人的确定采用综合评议,综合评议具体实施采用“花滩子水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综合评标结果为依据,报花滩子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最终审议,确定为本项目的投资人。 | |||||||
其他附件: |
五、交易所联系信息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经理、耿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851-86793166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prechina.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