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关于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招商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关于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QYJR-2024-023(预)
转让底价:面议
挂牌公告期:长期
类别:债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广西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一、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广西南宁市古城路39号香江花园4号楼 | |
负责人 | 李鸣镝 | |
注册资本 | / | |
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000718875092L |
二、债权简况
债权信息 | 债务人名称 | 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债权本金 | 49,190,000.00元(截至2024年5月20日) | |
累计欠息 | 32,803,889.67元(截至2024年5月20日) | |
其他费用(元) | 314,916.00元(截至2024年5月20日) | |
债权转让基准日 | 2024年5月20日 | |
所在地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 |
当前资产状况 | 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习水县东皇镇加益煤矿在正常经营中 | |
抵押担保情况 | 保证人为任佳胤、罗德容;抵押物为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习水县东皇镇加益煤矿采矿权及矿用机器设备;质押物为任佳胤持有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19.05%的股权 |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东方资管广西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一旦达成处置合作意向,东方资管广西分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处置程序。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信息仅供意向方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唐先生、张经理
联系电话:17784170016、15519196777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国际金融中心东三塔交通银行大厦16层
邮编:5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