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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住宅房产转让项目

2024-04-23
项目名称: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住宅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QYJR-2024-014
挂牌价格: 89.82万元
挂牌时间:2024-04-23 至 2024-05-21
标的名称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住宅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QYJR-2024-014转让底价(万元)89.82万元
公告起始日期2024年4月23日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5月21日
公告周期20个工作日发布媒体名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
标的所在地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标的类别房产

一、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33号
法定代表人王飞
注册资本壹佰零陆亿伍仟贰佰伍拾壹万肆仟捌佰柒拾叁元整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915201006884072115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决议或决策类型□批复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资产描述    标的物位于国家5A级景区镇远古镇周边核心商圈范围内,距离镇远古镇中心约200米,周边商业氛围优异,旅客流量极大,具有很高的商业经营价值,丰富的旅游资源将为项目的打造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不动产地理位置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
权证编号黔〔2023〕镇远县不动产权第0001964号
建筑面积294.96平方米
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
使用期限2011年11月30日起2081年11月30日止
当前用途住宅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2日
重要信息披露    一、资产来源情况:本次交易标的物系在转让方与唐勇、张启华、敖冰、唐猛、贵阳亟瑞丰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唐勇、张启华、敖冰、唐猛、贵阳亟瑞丰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转让方向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处置,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黔0112执恢260号之一,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至转让方。转让方于2023年8月30日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并获得该房屋不动产证书(黔〔2023〕镇远县不动产权第0001964号)。
    二、抵押担保情况:本次交易标的物不存在被抵押担保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鉴于本次交易标的物系转让方通过法院以物抵债裁定方式获得,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对房屋现存或者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了解,参加竞价行为是意向受让方对该房屋进行全面分析、知悉现存或可能存在风险后的真实意思表示行为,意向受让方作出的所有推断、判断等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
    转让方按不动产证书(黔〔2023〕镇远县不动产权第0001964号)所记载的内容出售,意向受让方自愿按照不动产证书(黔〔2023〕镇远县不动产权第0001964号)所记载的内容购买。标的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房产面积与不动产登记证书所载面积存在差异,因建设质量、设施老旧、自然环境、地形地质、年代久远等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功能不能实现等转让方已披露或未能披露的各类风险、问题、瑕疵,住宅房产存在的各类风险、问题、瑕疵等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意向受让方确认,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重要信息,上述风险提示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全部风险的全部情形。
    本次标的物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做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认可《贵阳市公共交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住宅房产交易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存在风险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退还标的、拒付价款或退还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扣除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转让方已披露和(或)未能披露的各类风险、问题、瑕疵等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不获得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得以转让方未完全披露和(或)提示风险、问题、瑕疵等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和(或)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或)退还交易保证金。(4)完全响应本《信息披露确认表》《贵阳市公共交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住宅房产交易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对参与本次交易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自愿承担因弄虚作假导致交易失败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放弃主张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权利。(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按约付清购房价款,若不按约定期限及支付方式支付的,转让方可不退还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6)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3、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确定受让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4、本次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项目交易价款。
    6、受让方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不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
保证金返还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转让资产是否涉及担保、查封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成立或注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居住权的外国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权证明复印件)。
    2.受让申请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受让方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提供承诺书)
    3.附件《贵阳市公共交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住宅房产交易合同》《承诺书》是信息披露文件的组成部分,受让申请方应响应附件内容。(提供承诺书)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币种)人民币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26.95万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挂牌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山湖支行
户名: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11080123670014358
保证金交纳金额:26.95万元                                                                                                    
交纳时间递交申请时同时提交
交纳方式银行汇款、网银转账(以上述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事项    1.意向受让方按标的挂牌公告的规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标的的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签订后,保证金转为本次房产交易项目的交易价款,受让方需另行交纳交易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由意向受让方提出书面申请,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转让方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不变更条件,按照 2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公告。
(  )C.终止信息披露。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主报价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B.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C.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
(  )D.选择其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规则    1.竞价起始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
    2.加价幅度为 0.2 万元或 0.2 万元的整数倍。
    3.各竞价人即通过自备终端开始连续报价,每个竞价人的每次报价须在300秒内完成。
最终受让方受让资格确认    1.若本项目仅征集到一家受让申请方,以转让方出具的《受让方资格确认函》确认受让方。
    2.若本项目征集到2个及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以网络竞价结束后的《成交结果通知书》确认受让方。









五、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委托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将我方所有的转让标的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就本次确认的内容在其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物转让的相关内容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标的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付义务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意向受让方负有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3.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项目,未经同意,不得与转让方私下达成交易。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82440290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联系电话:15761342234
附件:《贵阳市公共交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镇远县舞阳镇民主街住宅房产交易合同》
附件:《承诺书》

图片关键词1.保证金须知(资产类).doc

图片关键词2.交易风险提示函(资产类).docx

图片关键词3.意向受让申请书(资产类).doc

图片关键词4.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企业法人).xls

图片关键词5.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自然人).xls

图片关键词受让报价函(报名时提供).docx

图片关键词附件5:承诺书.pdf

图片关键词镇远民主街项目房屋交易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