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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成果许可
2024-04-08
项目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成果许可
项目编号:QYZS-XK-2024-00004
挂牌价格: 一次性许可费(入门费)0.3万元 许可费率:3%(根据每年销售额进行分配)
挂牌时间:2024-04-08 至 2024-04-12
标的名称: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成果许可 | ||
标的类别: | 许可 | 挂牌底价: | 一次性许可费(入门费)0.3万元 许可费率:3%(根据每年销售额进行分配)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2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发布渠道名称: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官网 |
一、专利许可方简况 | |||
专利许可方 基本情况 |
许可方名称: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晔 | ||
注册资本: | 11042890000.00 | ||
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000214402515L | ||
标的交易决策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
决议或决策类型: | 其他类型 | ||
审议或批复情况: | 同意公开挂牌许可 |
二、专利简况 | |||
专利信息 | 专利名称: | 专利1: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 | |
许可年限: | 自合同生效日期贰年 | ||
专利编号: | ZL201921680294.1 | ||
专利详情 | 1.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压板(3);在压板(3)的下底端面上安装有垫块(4),且在压板(3)上开有连接孔;第一定位板(6)通过连接组件(A1)与所述连接孔的配合与压板(3)相对放置;在第一定位板(6)的另一侧还设置有第二定位板(13);第一定位板(6)与第二定位板(13)皆为半圆弧形环状板结构,两者的内径大小相同,且两者的内弧面相对进行安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孔工有两个,其分别设置在压板(3)的左右两侧;连接组件(A1)包括外径大小与连接孔孔径相匹配的长螺母(2);螺栓(7)依次穿过第一定位板(1)和压板(3),且螺栓(7)的螺纹段与长螺母(2)相配合安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压板(3)的侧沿上设置有卡扣(3.1);防护盖(1)通过所述卡扣可拆卸地安装在压板(3)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压板(3)为中间大,左右两侧小的纺锤结构,且在压板(3)中部沿其宽度方向安装有两个相对设置的夹板(3.2);在压板(3)上两个夹板(3.2)之间位置处开有定位孔,垫块(4)通过所述定位孔可拆卸地安装在两个夹板(3.2)之间所成的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两个第一定位板(6)和第二定位板(13)之间还设置有分别与两者端面形状相同的第一垫板(10)和第二垫板(12)。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定位板(1)的两侧分别开有用于配合螺栓(7)的圆通孔和方形通孔,在穿过方形通孔的螺栓(7)一端设置有与所述方形通孔大小相同方形头(9);在第二定位板(13)上与设置第一定位板(1)的圆通孔和方形通孔相对的位置处分别设置有圆台定位销(13.1)和异形活动扣(13.2);在异形活动扣(13.2)上设置有异形连接件(11);且异形连接件(11)与圆台定位销(13.1)依次穿过第一垫板(10)和第二垫板(12)进行设置;异形连接件(11)的另一端与方形头(9)相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适用配网线路针式绝缘子的顶端固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上述设置有方形头(9)的螺栓(7)上还设置有螺栓包胶(8)。 |
专利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值: |
三、交易条件 | |||
许可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加销售额提成 | |
许可范围: | 普通许可方式,授权使用该专利生产及销售相应产品 | ||
与许可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许可方会对意向申请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申请方可详细查阅有关备查资料,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意向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被许可方的被许可资格确认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需与许可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被许可方与许可方签订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一次性许可费发票后,须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许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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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费率分配机制: | 销售额与许可费率乘积按年度支付 | ||
专利许可被许可方资格条件: | 1.专利许可被许可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专利许可被许可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被许可方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书)。 3.专利被许可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记录名单。 4.该项目可确定多个被许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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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方: | C.终止信息公告。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 自主报价 | ||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 E.以许可方出具的《被许可方资格确认函》确认被许可方。 | ||
最终意向被许可方被许可资格确认: | 本项目征集到意向方后,以专利许可方出具的《专利被许可方资格确认函》确认意向被许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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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利许可方承诺 | |||
本专利许可方委托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将我方持有的专利对外公开征集意向方,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就本次确认的内容在其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本专利许可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交易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他项权利的,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交易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误导性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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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意向方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 |||
意向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许可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意向方负有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3)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项目,未经同意,不得与许可方私下达成交易。" |
项目联系人: | 赵经理、王怀元 | 联系电话: | 15085914974、13638021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