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告

凯里市第十一中学门口简易板房招租项目

2024-03-28
项目名称:凯里市第十一中学门口简易板房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D-ZL-2024125(125)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40285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4-03-28 至 2024-04-01
项目名称:凯里市第十一中学门口简易板房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D-ZL-2024125(125)信息披露期限: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日(3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位于凯里市二龙路25号(凯里市第十一中学门口),所在楼栋为简易板房,房屋建筑面积为373.01㎡,周边是学校,交通便利。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及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等)。  
2.租赁场地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高污染、高能耗、高噪音的行业。
3.因以下原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前期装修投入)。
(一)因政策原因:1.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被征用的;2.该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被列入拆迁许可范围的;3.该场地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房的;4.该场地的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5.其他政策规定情形。
(二)学校教学需要。
(三)违规行为: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三十日以上的;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5.违反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的。
(四)如遇国家、省、州、市级政府的重大决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可以终止合同。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
租赁场地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高污染、高能耗、高噪音的行业。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招租期限是3年一周期,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后可续签一周期。
租金挂牌价   40285元/年租金年递增率为3%,(第一年的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二年年租金按第一年的年租金涨幅3%;第三年年租金按第二年的年租金涨幅3%。)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按年支付租金,承租方自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金,后续租金以年为周期,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30日预付下一期租金。
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保证金10000元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手印)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28655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