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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众鑫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03-15
项目名称:贵州众鑫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项目编号:QY-PC-2024-10
挂牌价格: 面议
挂牌时间:2024-03-15 至 2024-03-29

贵州众鑫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黔0518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受理张志龙申请贵州众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公司”)预重整案,并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3)黔0518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众鑫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

为盘活企业核心资产,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广大购房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众鑫公司重整成功,临时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

一、众鑫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众鑫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8日,登记机关为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分局住所地为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鹏程管理区鹏程社区白果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90MA6GLCEJ44。众鑫公司注册资本为77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继朝,任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股东贵州省百里杜鹃医疗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及物业管理等。

(二)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众鑫公司成立至今,其经营的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截至目前,众鑫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百里杜鹃云汉花园”(以下简称“云汉花园”)项目,“云汉花园”项目位于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鹏程社区白果组。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75326.4平方米,其中,商业约15065.28平方米。住宅约60261.12平方米,地下停车场、绿化等30000平方米。“云汉花园”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期工程已基本完工,相关配套及附属消防工程、给排水、配电等尚未建设完工。二期工程共六栋,尚未开工建设。二期工程共6栋楼房,二期工程总规划建筑面积为41684.36㎡,住宅面积占38384.52㎡,商业面积占1603.94m'.

实际施工完成情况以现场勘察核实的情况为准

众鑫公司“云汉花园”项目各项证照及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2项目立项

3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4项目施工许可

5项目预售许可

2.一期项目(销售、预售、抵押)情况

众鑫公司百里杜鹃“云汉花园”项目房产现状为网签已备案的房产为119套,共8081.90m网签未备案的房产为86套,共5105.02m未售在押或被保全的房产为321套,共18630.34m(其中商业为45套,3000m住宅为276套,15630.34m)已预订在押或被查封的房产为49套,共3168.75m已订未押未保全的房产为8套,共476.49㎡未售工程款抵押房产为35套,共1993.14m物业1套,310.3m车位327个,共计11449.13㎡。上述房产中,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产共157套,8714.17m(其中一号楼6套,722.48m八号楼93套,4935.51m九号楼48套,2534.48m十号楼10套,521.70m),并且大部分设立抵押权的房产同时被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全查封。上述不动产具体价值尚需待评估机构进行专业评估确定。

实际销售情况以债权申报期限截止后的数据为准,上述暂供参考。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

经测算,众鑫公司资产约为16000.00万元。根据众鑫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记载,众鑫公司的负债总额约14000.00万元。包括工程款、购房类债权、税款、职工工资、社保及应付业主装修款等,尚未包含逾期交房可能会发生的退款、违约金。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情况为准。

二、投资方式

(一)临时管理人不对本次预重整投资方式进行限定

(二)投资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本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式投资、承债式收购投资、垫资续建式投资、共益债投资、投资代建管理等。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备与本项目预重整投资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四)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或施工经验,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管理团队及开发、销售经验丰富者优先

(五)无数额较大(5000万以上)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投标时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投标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本次招募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至2024年3月29日18时止)。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寄提交的,需提前告知临时管理人,并提供在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交邮的证明材料)。

3.报名材料接收

现场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七星国际城一幢三楼贵州天筑(毕节)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何华律师18798044602周贞富律师17586564996。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预重整投资意向书》

2.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股权结构、历史沿革、注册资本认缴及实缴情况、经营范围、管理架构及企业规模、经营业绩、资金实力证明、战略合作资源等)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投资人为法人单位的,还需提供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众鑫公司预重整投资的决议文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1以上材料皆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或签字按印

2报名材料需制定目录和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应提供一式三份,不足三份按不符合资格审查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临时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三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单位。

五、意向投资人权利、义务

(一)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临时管理人资格审查通过且签订保密协议或出具保密承诺函后,方可对众鑫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本项目预重整投资保证金为200万元。

2意向投资人经过尽职调查,决定参与众鑫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并向临时管理人正式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3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预重整报名保证金,并提交缴款凭证。未按时、足额向临时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预重整投资,亦丧失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

2.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预重整投资人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的《投资协议》,未按期或拒绝签订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2基于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制定的《预重整方案》获黔西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过程中,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缴纳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同时,投资人针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及所形成的众鑫公司资产归全体债权人所有,投资人无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3.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1临时管理人在发布预重整投资人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2如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或基于该方案而制作的《预重整方案》最终未黔西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临时管理人自黔西市人民法院确定不子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三)《重整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需结合自身的尽职调查、商业判断、法律风险评估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按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于报名后5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最迟不超过2024年4月4日18时,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预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人重整众鑫公司需投入的资金包括偿债资金、保证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营运资金及其获得的权益投资金额的支付期间和支付条件(首期投资款2500万元,含投资保证金)建设施工方案或众鑫公司重整后的经营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执行担保方式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安置、税收承担等有利于众鑫公司发展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等。《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签名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管理人联系人。

4.《重整投资方案》中涉及投资人资金保障和来源内容,需提供相关银行流水、业务合同/协议、对账函/结算单、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六、预重整投资人确定程序

(一)预重整投资人遴选

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等文件进行审查,如有多个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临时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的监督下,并本着维护债权人、众鑫公司合法权益以及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投资对价或权益分配、付款期限、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经营管理团队及经验、投资计划、经营及销售方案等情况,同时结合众鑫公司的预重整需要,最终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

(二)预重整投资人公示

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公开平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则报请法院确认后向中选投资人发送预重整投资人确认书。

(三)《预重整方案》的表决、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临时管理人将基于预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定《预重整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2.《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批准后,临时管理人将与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四)预重整转入重整程序

《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临时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申请批准众鑫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进入重整程序后,除众鑫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人民法院特别要求,否则原则上不再重新招募投资人,原预重整投资人资格自动延续至重整程序,最终确认和自动作为重整投资人。

七、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交纳了投资保证金,即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承诺

1)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后续不确定风险

2)已完成(或自认为无必要)对众鑫公司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3)进入重整程序后,承诺原则上不对预重整阶段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修改,除非该修改系对原《重整投资方案》的细化完善或所涉商务条件的提高

4)承诺全面履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中重整投资人的所有义务。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八、声明

临时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载明的数据承担保证责任,众鑫公司的相关情况和数据由意向投资人尽调后自行确认。本公告由众鑫公司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预重整投资人招募。

本次招募由临时管理人组织,黔西市人民法院、众鑫公司全体债权人监督。

热忱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各方投资人积极报名参与众鑫公司预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贵州众鑫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