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告

19处高杆广告牌招租

2024-02-23
项目名称:19处高杆广告牌招租
项目编号:GP-C-ZL-2024074(074)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附件二
信息披露日期:2024-02-23 至 2024-02-29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19处高杆广告牌招租
项目编号:GP-C-ZL-2024074(074)信息披露期限: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9日(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物位于观山湖区、云岩区、南明区的处高杆广告牌(详见附件一),整体招租。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由承租方与物业公司另行协商签订。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标的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招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方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该项目目前处于租赁状态,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应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清场相关事宜。
7.意向承租方需现场踏勘,并和业主方签订《现场踏勘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表》。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且公司成立年限截止2024年1月31日在十年以上。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企业近三年无诉讼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官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名单内;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户外高杆80块以上媒体招商和经营管理经验;
5.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自己销售和维护团队,需自有制作加工场地不低于1000平方米;
6.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由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用于承接各种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自觉遵守出租人运营管理要求,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刊播政府相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发布的各类广告等。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可参加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租金挂牌价   586.71万元(5年租金)(各年度租金明细详见附件二)从租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缴纳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3%。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按照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按半年支付租金。
履约保证金40万元签订合同后,承租人须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完成即开始计租。
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成立年限截止2024年1月31日在十年以上;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日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因不良行为记录受到处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实和处罚的情形);以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项资料均需要提供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日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提供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相关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日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资料,提供最少为6名员工缴纳3年以上的缴纳社保凭证;
7.意向承租方须提交80块块以上户外高杆的项目招商和经营管理的佐证资料(提供意向承租方与广告媒体资源所属单位签订的广告媒体租赁合同的首页和签订页复印件为依据)。
8.意向承租方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营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9.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自有制作加工场地的佐证资料(例如:租赁合同复印件);
10.意向承租方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企业近三年无诉讼承诺书;
11.《现场踏勘表》;
12.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13.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                              联系电话:0851-84702903

图片关键词附件二:各年度租金明细.xlsx

图片关键词附件一:各高杆广告牌详情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