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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交公司鹿冲关房屋整体招租

2024-02-02
项目名称:贵阳市公交公司鹿冲关房屋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GP-C-ZL-2024055(055)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75.5万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4-02-02 至 2024-02-07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贵阳市公交公司鹿冲关房屋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GP-C-ZL-2024055(055)
信息披露期限: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贵阳市鹿冲关(长冲至黄山冲及沙司三期)1层3-12号门面及2层2-1号、1层1-2B号写字间,鹿冲关房屋为砖混结构,房屋较老旧,通水电,面积共计约444.05平方米,其中门面面积约152.55平方米,写字间面积约291.5平方米。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是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遗留的原租户由承租方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自行负责清退,承租人须自行完成经营用房达到使用条件所需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等工程,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因国家政策原因,需要拆迁、征收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招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6.计租面积为门面面积152.55平方米,写字间291.5平方米。如承租人有异议时,以异议方委托的、双方均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单位实测数据为准;如实测数据与计租面积误差在正负5%以内,租金不予调整;如实测数据与计租面积误差在正负5%以上的,以实测面积计租;应缴年度租金=实测面积×单位面积租金。
7.出租人将鹿冲关物业经营权出租给承租人,并授予承租人在租赁期限、租赁范围内的商业经营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约定进行项目升级改造、商业资源的规划、设计、经营、维护等。
8.承租人改造、装修及业态规划应满足规划、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承租人相关行政手续办理不齐全不能正常使用的,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提出调减租金的要求。                                                               
9.意向经营方需现场踏勘,并和业主方签订《现场踏勘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表》。
标的清单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
2.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2023年依法缴纳税不低于40万元。
4.意向承租人未被国家、贵州省、贵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意向承租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升级改造投资及政府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
7.有能力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具备较强的安全、消防管控能力。
8.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的业态,严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如因承租人业态规划导致场地空间部分面积不能使用的,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提出调减租金的要求。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限自房屋计租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金挂牌价   75.5万元/年从租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缴纳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1.5%。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年支付。第一期租金的收取:承租人须在起租日开始前15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第一期租金。第二期及后续租金的收取:承租人须在上一期期满前15个工作日内将下一期租金转账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标的成交价首年租金的25%(以元为单位向上取整)1.履约保证金为标的成交价首年租金的25%(以元为单位向上取整),承租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人。
2.待承出租双方履行完约定的合同义务或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出租人扣除相关应扣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3.
交易保证金20万元1.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2.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中标方之日起1个月内承租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承租人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未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收取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且本次交易取消,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
1、意向承租方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表、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不低于40万元的有效证明材料。
4.承诺书。                          
5.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企业及法人的无失信证明。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8、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                                      联系电话:0851-84702903

图片关键词附件1:承诺书.docx

图片关键词附件2:房屋租赁合同(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