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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墨公寓助手Android应用软件著作权许可
2023-10-23
项目名称:云墨公寓助手Android应用软件著作权许可
项目编号:QYZS-2023-006
挂牌价格: 详见表格信息
挂牌时间:2023-10-23 至 2024-01-22
标的名称 | 云墨公寓助手Android应用软件 | |||||||
标的类别 | 普通许可 | 挂牌底价 | 一次性许可费(入门费)10万元 许可费率: 3.3%(根据每年销售额进行分配)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月22日 | |||||
挂牌公告期 | 92 个自然日 | 发布渠道名称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 |||||
一、著作权许可方简况 | ||||||||
著作权许可方基本情况 | 许可方名称 | 贵州云墨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盘水路41号中国西部众创园启林创客小镇B栋2层208室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建威 | |||||||
注册资本 | 300万 | |||||||
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198MA6GTF6C80 | |||||||
标的交易决策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贵州云墨科技有限公司 | ||||||
决议或决策类型 | □批复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
审议或批复情况 | 同意对外公开挂牌 | |||||||
二、著作权简况 | ||||||||
著作权信息 | 著作权名称 | 云墨公寓助手Android应用软件 | ||||||
许可年限 | 自合同生效日期壹年 | |||||||
著作权编号 | 2018SR1078811 | |||||||
著作权详情 | (一)本项目所涉及的著作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可能存在风险及瑕疵请意向方自行对该项目情况进行审慎的尽职调查,自行评判购买风险。如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二)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 |||||||
三、交易条件 | ||||||||
许可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加销售额提成 | ||||||
许可范围 | 普通许可方式,授权使用该著作权生产及销售相应产品 | |||||||
与许可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许可方会对意向申请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申请方可详细查阅有关备查资料,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意向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 |||||||
2.在许可方收到全部许可费用后,再实现许可。 | ||||||||
3.被许可方的被许可资格确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需与许可方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 | ||||||||
4.被许可方与许可方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支付许可费用。 | ||||||||
许可费率分配机制 | 销售额与许可费率乘积按年度支付 | |||||||
著作权被许可方资格条件 | 1.著作权被许可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著作权被许可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被许可方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书)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92 个自然日 |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方 | ( )A.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期最多不超过 次。 | |||||||
( )B.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 √ )C.终止挂牌。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方 | ( √ )A.在挂牌底价的基础上进行许可。 | |||||||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 (√)A.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被许可方。 ( )B.由许可方进行信息审核确认被许可方。 ( )C.加价合作谈判(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 |||||||
网络竞价规则 | 1.竞价起始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 | |||||||
2.加价幅度为 1仟元或 1仟元的整数倍。 | ||||||||
3.各竞价人即通过自备终端开始连续报价,每个竞价人的每次报价须在300秒内完成。 | ||||||||
最终意向被许可方被许可资格确认 | 1.若本项目征集到意向方后,以著作权许可方出具的《著作权被许可方资格确认函》确认意向被许可方。 2.若本项目征集到2个及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被许可申请方,以网络竞价结束后的《竞价结果通知单》确认被许可方。 | |||||||
五、著作权许可方承诺 | ||||||||
本著作权许可方委托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将我方持有的著作权对外公开征集意向方,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就本次确认的内容在其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本著作权许可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 ||||||||
1.本次著作权许可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许可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交易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他项权利的,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我方许可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3.我方所提交的交易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误导性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 ||||||||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5.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六、意向方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 ||||||||
意向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著作权许可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意向方负有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3)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项目,未经同意,不得与许可方私下达成交易。 | ||||||||
项目联系人:赵擎豪 联系电话:150859149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