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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大楼一楼门面招租

2023-10-16
项目名称:友谊大楼一楼门面招租
项目编号:GP-C-ZL-2023296(296)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250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日期:2023-10-16 至 2023-10-20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标的物名称:友谊大楼一楼门面招租
项目编号:GP-C-ZL-2023296(296)信息披露期限: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东路117号,招租面积809.55㎡。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是   □否   □未安装
■是   □否   □未安装
燃气□是   ■否   □未安装
电话□是   ■否   □未安装
光纤□是   ■否   □未安装
有线电视□是   ■否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出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
2.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3.承租方须自己经营使用该物业,不得将该物业以任何形式转让第三方经营使用。承租方按照确定的经营内容进行内部装修和水电安装,不得改变或破坏该物业外观。不得利用该物业从事涉及黄、赌、毒、传销等违法经营或违法活动,不得在该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
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管理不当、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
5.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图及施工图说明,需向有关部门报批的,由承租方依法负责办理。
6.自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起(含装修期、经营期),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费、能源费、建筑垃圾清运费、厨余垃圾清运费以及维修费等。
7.本标的存在租赁,租期至2023年10月24日。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产生新的承租方,新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户商议腾房搬离时间。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分支机构)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承租方性质需为法人或获得授权的分支机构,成立年限需在15年(含)及以上。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用于办公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5年
挂牌价250元/平方米/月挂牌价由两部分组成,即租金(230元/平方米/月)和管理费(20元/平方米/月),管理费在租赁期内保持不变。
租金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本标的实行先交租后使用,按半年交纳。承租方应于每半年最后一个月的前20日内付清下半年租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承租方须支付第一次租金和管理费。凡逾期交纳的,按日计算,每超一日按租金的5%加收滞纳金,承租方无故超过10天未付租金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招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承租的经营场地,承租方所交的租赁保证金不退。
租赁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10万元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年限需在15年(含)及以上);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4、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何经理                                      联系电话:0851-8470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