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正式确认为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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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行为,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有序流转,根据《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20〕92号),2021年7月16日,贵州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明确我省承办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机构的通知》(黔财金〔2021〕34号),正式将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认为贵州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贵州阳光产权作为地方金融基础设施组成机构,一直致力于构建我省资源要素交易平台的搭建,着力发挥资源聚集、价值发现和规范交易功能。通过承办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将进一步保障我省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规范交易,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效益和国有金融机构活力,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贵州阳光产权将在省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下,严格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20〕92号)的相关规定,秉承“高效、务实、规范、创新”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功能,促进金融企业产权交易公开透明,助推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撰写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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