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 再次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交易机构

2021-01-15

202012月2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确定了从事中央企业权益类业务产权交易机构名单和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产权交易机构名单。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阳光产权”) 通过相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评审,蝉联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机构资质。

贵州阳光产权成立于2002年底,是贵州省国资委批准的唯一从事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机构。2019年11月,经贵州省政府,贵阳市政府同意,组建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贵州阳光产权一直致力于打造全省规范、统一、高效的要素交易平台,服务于国企改革第一线,按照“工作模式市场化”、“业务来源多渠道化”、“外部合作多样化”、“业务储备战略化”的目标,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交易收益最大化。成立至今共完成产权交易等各类业务7200余宗,涉及金额1200亿元。

此次央企交易资质的取得,将助力贵州阳光产权进一步发挥跨区域、综合性、全要素市场功能,贵州阳光产权将以入列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产权交易机构名单为契机,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完善金融配套服务,全力为中央企业等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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