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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匀林木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招租

2023-07-12
项目名称:都匀市匀林木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招租
项目编号:GP-D-ZL-2023155(155)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3-07-12 至 2023-07-18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标的物名称:都匀市匀林木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招租
项目编号:GP-D-ZL-2023155(155)信息披露期限:2023年7月12日至  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本次公开招租的27处资产按现状出租,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招租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位置资产面积(㎡)年租金(万元)保证金(万元)租期(年)是否有原承租户
1木材工业公司综合楼1-2号51.734333290003
2木材工业公司综合楼4-5号61.7551720100003
3木材工业公司综合楼6号45.354320090003
4木材工业公司综合楼7-9号6856952120003
5木材工业公司综合楼10号26.62228450003
6木材工业公司综合楼11号28.332520050003
7木材工业公司综合楼12号26.61579230003
8匀海楼3号211320030003
9匀海楼4号28.211680040003
10匀海楼5号28.211680040003
11匀海楼6号211320030003
12匀海楼7号211320030003
13匀海楼8号28.211440030003
14匀海楼9、10号503000060003
15匀海楼11号211320030003
16匀海楼12号28.211680040003
17沿河楼0号35.031680040003
18沿河楼1号59.652400050003
19沿河楼2号51.61920040003
20沿河楼3-5号171.6962400130003
21沿河楼6号51.611920040003
22与市地矿局合建宿舍楼7号36.98960020003
23与都匀市地矿局合建宿舍楼1-6、8-9号261.0654000100003
24办公楼一楼1号、二楼1、2号97.91362030003
25办公楼一楼2号34.24600020003
26办公楼一楼3号34.45600020003
27办公楼一楼3-5号99.511680040003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本次招租标的7、标的17、标的22、标的23、标的24、标的25、标的26、标的27,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7、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4、标的5、标的8、标的9、标的10、标的11、标的12、标的13、标的14、标的15、标的16、标的17、标的18、标的19、标的20、标的21、标的22、标的23、标的24、标的25、标的26、标的27均有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以上标的原承租户均享有优先承租权。
8.其他要求详见模板合同。
9.上述标的均被占用,最终承租方与原承租方需自行商议腾房搬迁事宜。
10.上述资产中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4、标的6、标的7、标的8、标的9、标的10、标的11、标的12、标的13、标的14、标的15、标的16、标的标的18、标的19、标的20、标的21存在抵押情况。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无免租期,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按月支付租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月租金及押金。
租赁押金1个月租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不低于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后可转为租金或押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保证金详见招租资产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所有权从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5186981772  0851-8679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