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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金阳行政中心电梯融资租赁项目
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步伐,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2002年底,经贵阳市政府市长办公会第207次会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启动我市首批融资租赁项目,以新的融资渠道实现“东资西调”,具体项目由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下称“交易所”)负责运作。2003年8月,交易所与实力雄厚的东部一家金融租赁股份公司(下称“东租”)建立合作关系,东租作为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这种操作模式能充分利用东部资金充足的优势带动西部经济发展,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金阳行政中心电梯采购项目是我市第一个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操作的政府项目。该项目融资金额11,726,440元,承租人为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租赁方式采用直接租赁,租期5年,租赁期满,电梯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交易所作为该项目的具体承办人,负责拟定融资方案、联络及协调交易各方关系并促成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在租赁期内持续跟踪项目运行及各方履约情况,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确定供应商:接受承租人委托,配合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金阳新区政府办公楼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人选。
2、组织谈判,协调关系,促成项目签约:2004年初,交易所、银行、东租、供应商分别就该电梯融资租赁项目签订租赁设备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应合作协议。
2003年底,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经过交易所多方努力,银行就该电梯项目出具履约保函。东租履约按时投放融资资金,标志着金阳电梯项目成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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